标题: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到手
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2016年4月购买了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富丽湾花园(御溪苑)一期7号楼的房子,合同约定2016年6月30号交房。《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应当自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但截至2018年4月,2年的时间过去了,开发商仍未能完成初始登记,致使百余户业主未能取得房本,多位业主无法落户影响孩子们入学升学。 经了解7#9#11#无法办理初始登记的主要原因是建筑1楼均带有地下室,开发商提交的材料有问题,需重新评估,因此房管局未能批件。《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期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不知相关部门有没有对开发商“责令期限”办理,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里开发商都未能主动补齐材料?如果开发商这样一直拖延下去,我们7911百余户业主何时才能拿到房本?请政府领导们给予协助,督促责令开发商尽快办理大产权解决业主们的房本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