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岳****** 提问时间:2018-04-17

标题:关于和平区新兴路供热站供暖不予分户问题的反映

我们是和平区建津里14门503与505两户邻居,于2014年与2016年购置现住房。2016年装修中发现两家共用一个环路系统供暖。在楼道内分户是一户一环系统进行安装的。

一申请供暖分户道路曲折

2016年与2017年到新兴路供热站反映情况,答复待停暖后给予解决。今年停暖后及时找到供热站,其工作人员答复不予分户。让我们找前房主解决,与之前表态完全矛盾。并且今年供暖期间供热管道漏水造成我们两家发生很大矛盾。对此表态我们感到十分气愤。 第一该房屋一户一环安装距今已有十多年了,房屋几经易主,往哪去找原房主。第二为什么将两户供热管道由供热站违规安装成一户一环,两家共用一个系统。第三室外供暖管道均是供热站资产,由其进行安装与维修,找到原房主他能解决吗?

二信访诉求得不到解决

3月29日我们两家到和平供热办反映情况,接待人员当面打电话到新兴路供热站要求给予解决,高兴而归。迟迟不见回复后,又找到供热站。这次答复是他们指导,由我们自己买材料并找人施工改造楼道内供热管道。为什么当初供热站违规操作,工作疏忽造成的后果却要让我们普通老百姓买单。对这样的解决方案我们不理解也不认可。

现在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第六条是“群众意识淡薄,实施民心工程不扎实,保障民生任务落实不到位,为群众办事‘腾,挪,闪避,绕’群众不满意”。新兴路供热站工作人员这种工作面貌与工作作风是不是该改一改了。恳请市委市政府给予尽快解决为盼。真正将老百姓的民生问题落实到实处。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5-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岳淑静、万玉梅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尊敬的岳淑静、万玉梅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已经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501、502两户原为同一房主,一户一环改造时502住户管道经过501住户屋顶,因房屋分开出售,502住户提出重新改造一户一环管道,目前供热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协商重新改造管道走向。

感谢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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