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8-04-16

标题:天房扣押业主发票第三联要挟业主预交物业费才给办房产证

2015年8月购买大港海川园泓山郡房子,合同写的365天内给办理房产证,结果小区各种验收不合格房产证一拖再拖不能办理!2018年3月27日终于分户完成,能够办理房产证了,可是天房扣押所有业主发票的第三联,导致我们不能办理房产证,并要挟业主补交并预交物业费来换取发票!请问办理房产证与物业费有必然联系吗?我们购房款都交齐了凭什么不给办理房产证?请领导为老百姓们做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5-03 是否超时:否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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