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制前后,社保政策落实和兑现问题
人力社保局负责同志你们好
我于2017年11月从事业单位退休领退休金。现咨询贵处负责人两个有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制前后,社保政策落实和兑现问题。
1、关于事业单位中人办理退休后,养老保险政策改制前已经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余额,何时结清并兑现,兑现领取流程怎样进行。
2、根据津人社局发〔2016〕12号,“市财政局和市社保中心将统一对2014年10月1日以来单位缴费预算和退休费垫付金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清算后,社保中心按照规定对2014年10月1日以后新退休人员按照新老办法比较重新核定养老待遇,并补发差额。”
现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新老办法比较重新核定养老待遇问题,什么时间兑现给已退休的“中人”,落实退休金。
此前也咨询过区社保和单位,都说不清楚,还是想通过政民零距离来咨询确认一下。
敬请回复为盼。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