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西区教育局曲解政府文件,业主权益无法保证
市长您好,我是河西区新八大里中海学府公馆的一名业主,该楼盘建设开发根据(津建设【2014】625号)文件执行,其中第五条:“城市型公寓的购买者按照属地登记户籍,社会管理按照居住类房屋管理。”依文件,表明了城市型公寓除房屋产权和土地性质之外其余的社会管理都应该和居住类房屋享受相同的管理办法。并且根据(津建设【2014】624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公寓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执行现行《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 29–7以及地方相关规定。依文件以及市规划局信访得知,新八大里地区规划3所小学,可以为4.2万人(约1.5万户提供)教育配套,城市型公寓按照政府规划文件可以与普通住宅同时享受教育配套,且目前规划教育配套完全满足需求。但是河西区教育局拒不执行该文件,损害了城市型公寓适龄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