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8-04-10

标题:关于洇溜开发区浩峰汽贸不履约情况说明

本人于2014年11月份在浩峰汽贸购买吉利汽车一辆,当时浩峰汽贸承诺给天津车牌照使用(前两年免费,第三年开始收取使用费100元/月,收取牌照押金2000元并承诺归还牌照指标后退回押金2000元),到2017年浩峰汽贸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牌照使用费涨到3000元/年,于是我没有同意,我就把牌照指标还给浩峰汽贸。归还牌照指标后我多次与浩峰汽贸工作人员联系退还2000元押金事宜,其工作人员推脱说钱在老板手里,不归她管。现在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向政府职能部门求助,希望能尽快给予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4-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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