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 出租房屋应当提供土地使用证明。 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房屋相邻关系人的书面同意,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请问这一条款是否还在执行,并且这一条款归哪个部门管辖
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 出租房屋应当提供土地使用证明。
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房屋相邻关系人的书面同意,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请问这一条款是否还在执行,并且这一条款归哪个部门管辖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12日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12日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2018年4月2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