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运** 提问时间:2018-04-06

标题:村里维权难 村干部给的说法不合理

天津市宝坻区运家庄 村里土地流转 政府拨的钱在大队那 大队只给村里的男村民或者嫁过来并且户口跟着迁过来的妇女 已经出嫁过的但是户口从没有迁出过的就否认是本村的村民 而且在村里还有地 可是村干部就否认 不给这笔钱 上访到区委 区委一句 村民自治 我们不管 就又把我们推到了村里 可是去了村里 还是那套说辞 就是不给 想问问 有没有准确的相关制度 能不能有领导不推诿 能给个合理合法的说法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4-18 是否超时:否

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运家庄相关问题,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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