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8年3月生孩子,正常产假128天计算是要休至18年7月份,现在正在休产假期间。但因特殊原因,需要在5月离职(在现有公司已连续缴纳2年以上生育保险),因此产假未休完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如何计算领取额度以及如何领取?离职之后的时间的是否可以领取?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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