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8-03-31

标题:香滨城物业费电梯费二次供水费等问题

我是香滨城洋房一楼业主,今天交物业费时,物业告诉我有一千多的电梯费和二次供水费不能开票,我才知道物业把这两项费用直接揉进物业费了,对于洋房一楼住户来说,物业收取这两项费用合理合法吗,这两项费用谁来承担,收费标准怎么定,该不该开发票。

另外,我是2017年5月入住的,我家墙体从入住之前就裂缝,还很明显,我找过开发商和物业,但是双方都说只管修理墙体,但是壁纸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开发商和物业互相推脱,谁也不管,到现在我家墙体裂缝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多,还未修缮,也没有说法。我想知道这个应该谁负责,因为修墙给我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4-20 是否超时:否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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