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8-03-27

标题:农村申请房基地及分户问题

各位领导好!

我们家住南蔡村镇九百户村,家里一共是4口人,父母跟我和弟弟,我在上学时候变更的农转非,毕业后户口转回村里,但一直是非农户口。我家现只有一处房基地。弟弟去年领证结婚,请问我弟弟可不可以申请房基地分户?如果可以申请,需要哪些手续以及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跟收费标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3-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南蔡村镇政府回复如下:依据《武清区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宅的规定。您本人是本村非农常住户口,与父母、弟弟共住一宅的现状,不符合审请房基地分立户的条件,故不予批准。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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