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8-03-20

标题:河东区东新街 房本过期未换新无法办理公租房问题

我今年53岁,婚后育有一女(29岁,未婚),于2015年4月8日离婚,孩子归我。

离异前住房面积27.5平米。3口人居住,分别为我、女儿还有前夫。房屋产权为前夫父亲(已亡),无法更新房本。

根据国家房屋规定的条件,我可以办理公租房一套。

2015年至今,我多次去过东新街办事处和房管所都说我的条件具备办理公租房条件,只因房本未更新,所以不接受我申请公租房。

请有关部门领导重视一下并能帮我解决公租房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4-04 是否超时:否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曲溪中里相关问题,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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