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3-19

标题:关于医保救护车费用报销问题

我于去年生病住院发生了救护车的费用,是从一附院北院(南开区)转南院(西青区),相关票据送到双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说不给报,我问为什么工作人员,态度简单粗暴,说我只管收票,其他让我找北辰区社保中心去问,给的电话我一直打不通,请问劳动保障中心的职责是什么,相关政策不能给老百姓讲清楚吗?请问有什么政策依据吗?第一次反应问题说不符合网民留言审核标准,不知为什么不符合,还请落实执政为民,营造和谐社会。


附件:


12.45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03-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