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03-17

标题:居民房本过期变更无路请求帮助

2008年1月6日,本人原居住地因南市绿杨村10号拆迁改造,委托和平区拆迁指挥部购买南开区雅安道雅安东里12号楼3门301企业产住房一处。

由于2017年本人外孙女面临入学需变更户籍才发现房本过期,户籍中心不予外孙女办理。后联系到房本所在企业-—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化工设计院表示无法查到房屋档案不予和原始购房票据。一直拖延不予理会。

现在本人无法得到房本,我们老百姓不知如何解决,投诉无门,请政府体会民情,帮助我们及时更换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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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4-08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雅安东里相关问题,我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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