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居民房本过期变更无路请求帮助
2008年1月6日,本人原居住地因南市绿杨村10号拆迁改造,委托和平区拆迁指挥部购买南开区雅安道雅安东里12号楼3门301企业产住房一处。
由于2017年本人外孙女面临入学需变更户籍才发现房本过期,户籍中心不予外孙女办理。后联系到房本所在企业-—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化工设计院表示无法查到房屋档案不予和原始购房票据。一直拖延不予理会。
现在本人无法得到房本,我们老百姓不知如何解决,投诉无门,请政府体会民情,帮助我们及时更换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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