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孔** 提问时间:2018-03-16

标题:关于同一户口本下的兄妹购买首套房的咨询

我的哥哥于2013年在滨海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个人首套住房,并于当年积分落户天津。2015年本人大学本科毕业后,依据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在天津落户,并将户口落在哥哥的户口本上,现在我个人打算用个人公积金购买住房(本人以前从未在天津购买过住房,且名下没有任何住房贷款),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天津市首套房标准办理公积金贷款?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3-19 是否超时:否

孔**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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