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03-14

标题:德庆巷平房的困惑望领导给予解决

尊敬的区领导:

十年前我买了一套杨村机场道德庆巷平房。这个房子原来属于国税局宿舍,本身没有房产证,只有一些文件和票据。经过咨询,知道签的买卖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我买的时候是和房主签的是买卖协议。我们这片现在的房主大多数有的就是买卖协议。现在这片房子要拆了,听说政府要原房主来签字。有些原房主不配合现房主,要价太高,据说有些原房主身为国税局干部,跟原房主要几十万元甚至要平分拆迁款。这种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干扰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区长:一方面要求拆迁工作组改进工作方式,在核实的基础上由现房主签字,保护现房主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督促国税局领导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3-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房管局进行认真调查处理。按照征收拆迁相关政策,被征收房屋权属的认定以房屋的合法有效权属证件为依据。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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