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劳动保障协管员调整薪资和待遇的诉求
我是天津市劳动保障协管员,在此向人社局相关领导反应一下我们调资及待遇问题,津民{2014}.8、9号文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中明确指出劳动保障协管员在社会工作者之列。而且我们具备国家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水平证书》3-4级和天津市民政局颁发的《天津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证书》,这些难道都是假的吗?现在我们听到最多的是工作下沉,工作量非常之大,我们不但干好本职工作外,还分担着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这些你们难道不知道吗?希望相关领导对这一民生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这次我们的诉求:1.与居委会同步联动调资及相关待遇,将要退休的人员要给与额外的政策和补偿。2:协管员身份确认为社工,以后所有调资及福利待遇要与居委会同步,一致,不要延时另出文件。希望相关领导百忙之中尽快予以解决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