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环境橙色预警的停产范围是哪些工厂
领导们好:
我们是一个小型印刷厂,主要是印刷不干胶标签,所使用的都是UV环保油墨,而不是用溶剂型油墨。公司环保设备正常运转也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但是一有恶略天气预警发布,所属工业区就会让我们完全停产。但是我们仔细阅读了天津市以及区街的应急预案中没有停止印刷企业生产的规定。
所以我们也很迷忙,既然我们已经花大的成本购置运转环境净化处理设备了也有达标排放验收合格的报告和手续,已经符合天津市达标排放的标准可为什么一有“预警”发布就要求产生VOCS的工序一定要停产而且不论产生的总量是多少。那么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可依,是否是在搞“一刀切 ”的懒政行为。那么是否有“一厂一策”的具体政策给我们,做到有法可依。我们也愿意有蓝天有净水。但是总要有立法依据遵照执行才好。如能回复请以文字的形式发到我的邮箱,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