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滴滴平台司机危害消费者权益及人身安全的举报
2018年3月12日6:30通过滴滴平台预约车从春秀园出发,目的地为詹庄子公交站下车。津HLM287(棕色卡罗拉)车主接单后,不认识路,也未按照导航及乘客要求行进,结果开错路,没有将乘客拉至目的地。司机得知自己开错路后,且在乘客告知如何达到目的地的情况下,拒绝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并要求乘客从附近随便一个公交站下车就可以了。乘客曾打开车门查看车况,但无法横穿马路。乘客拒绝司机无理要求后,司机恼羞成怒(因为开错路后把我送到目的地需要掉头开很远,且乘客拒绝在随便的公交站下车)威胁乘客说:你下不下车!不下车是吧!那就别下车了!锁上车门后,迅速将乘客拉至数公里外,限制乘客人身自由,危害乘客安全。乘客在车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由于车辆一直在移动,民警无法及时赶到。乘客由于赶着上班,趁红绿灯停车期间,才得以逃脱下车,拜托司机控制。期间多次辱骂乘客。已对服务问题向滴滴平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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