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3-13

标题:合家广场 给老百姓讨说法

我是2016年年底买了武清区合家广场的一套28+8平米的房子,由于开发商迟迟不交房而且没有开工的迹象,所以我就想把房子退了,当时售楼处正在装修经过多方联系一位黄磊经理说帮我退房,没过多久房款就打给我了,但是有一笔五万快钱的电商钱被扣了一万,理由是开发商和销售公司员工的日常开销,本来退房就是一件不开心的事情最后开发商还扣除了一万块钱,请问所有退房的人都被扣除了一万快钱吗?这种欺负老百姓的行为请政府严肃处理,还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3-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的规定,因商品房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发生的争议,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您可携带有效证据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跟开发企业通过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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