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穆** 提问时间:2018-03-12

标题:北辰区菲尼斯游泳健身会所欺骗消费者

我们夫妻2人于2017年5月和7月分别在菲尼斯游泳健身会所(以下简称菲尼斯)在龙洲道与辰兴路交口星程酒店B1楼办的会员卡,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因消防检查面临停业整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然而作为消费者,至今也仍然没有任何通知,菲尼斯的微信公众号所标注的电话号码拨通无人接听,至今没有一个人可以联系到,作为消费者,付出了价款,却并享受不到服务,而且已经联系不到商家,有资格怀疑菲尼斯是否已跑路,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能给一个说法,帮助我们消费者维权。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3-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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