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8-03-10

标题:北辰区菲尼斯健身房停业,不给会员任何说法!

2017年12月26日健身房通知因消防检查停业整顿,直到现在也没有给会员任何开业信息,也没有通知会员后续如何解决。目前会员无法联系上健身房的相关人员。投诉12315,市场管理所告知无法解决,让会员自己去法院起诉,那要消费者协会作何用?拨打110,派出所告知确实是因为消防不合格,可是消费者不应该为健身房消防不合格买单!现在我们消费者是最大的受害者!请记者给消费者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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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3-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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