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社厅已取消转正定级手续,为何天津调档案仍需,有何解决办法
本人计划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在天津落户,目前天津市河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已开具调档函,本人也已在档案及户籍所在地提出档案交与天津市河北区人才交流中心。河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要求提供转正定级手续,但是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已明确按照人社厅2016年5月27日下发的《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管理的通知》,人社厅【2016】75号文件,其中第二条(五)明确写出取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取消开具行政及工资关系介绍信。按照天津市河北区人才交流中心要求,档案审核时档案内必须要有转正定级手续,档案审查通过后,档案所在地需开具干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目前事情僵在此处,无法继续办理下去,一边档案所在地响应人社厅文件简化优化档案流转手续,一边档案接收地无这些资料不可,两边双方都遵循各自的办事流程,无一方妥协帮助办理此事,现请领导帮助,我该办理什么手续能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