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没有房管局的商品房准入证,物业要求收房并要求清缴物业费和暖气费是否和柜合法?
我在北方网政民近距离看到,中海公园城并没有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而私下物业及地产公司却多次电话催收房并要求缴纳两年物业费和两年的暖气费,是否合理合规,我们业主是否可以拒交?已经缴纳的是否应该退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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