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产房购买产权后门牌号不一致,造成不便
我于2012年在津房置换购买和平区树德南里公产房一套,当时房本地址为:和平区树德南里5-6号1门405-407,但是2014年购买产权后产权证地址为和平区树德南里5-405-407,与当时购买公产房地址不一致,购买合同上未注明门号,是否是当初办证人员错误造成,现造成日常使用不便,现需要证明当初所购买公产房和购买的产权房是同一处房产,请问如何办理,是否需要更换产权证,谢谢。
我于2012年在津房置换购买和平区树德南里公产房一套,当时房本地址为:和平区树德南里5-6号1门405-407,但是2014年购买产权后产权证地址为和平区树德南里5-405-407,与当时购买公产房地址不一致,购买合同上未注明门号,是否是当初办证人员错误造成,现造成日常使用不便,现需要证明当初所购买公产房和购买的产权房是同一处房产,请问如何办理,是否需要更换产权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