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指出,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请问名下无房但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吗?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