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03-05

标题:河西公证处要求证明说法不一的问题

您好,我父母是由北京顶替工作来的天津,户口也是天津户口。我父亲今年去世要来公证处进行房产公证,来了多次咨询河西公证处要携带的资料手续,因为要往返津京两地开具证明所以问了多次,准备完成以后来河西公证处办理被告知还需要爷爷死后奶奶无再婚证明,我们家属立即提出异议,经过多次协商才确定由邻居来证明。但是一开始说只留复印件不留原件证明,但是公证员再次反悔说开具的爷爷奶奶死亡证明必须要原件,但是我们还需要用原件办理别的事宜,公证员还是要求必须要原件。我们老百姓要往返京津两地多个部门才辛苦开来的就被这么收走,还说让我们用的话继续去开,这样前后不一的说法和态度让我们无法接受,还请领导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8-03-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司法局进行核查。因当事人提交的死亡证明系外地开具,暂留原件用于核实,核实无误后,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退回原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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