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不担当不作为而且利欲熏心
领导您好,我是津南区双港镇盈翠名苑的住户,有两件事在这向您寻求帮助。
1.我想在私家车位上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在供电部门报备过程中,要求提供物业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但是我小区物业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怕担责任而拒不提供相关证明。在习总书记提出绿色环保口号的情况下,该小区物业公然消极对抗国家政策。还望您能予以惩戒。
2.该小区物业在无产权证的情况下,变相售卖人防设施车位,美其名曰70年长期租赁,并签订霸王条款,要求业主必须一次性支付70年租金。而且不接受其它租期的车位租赁,导致业主们苦不堪言。国家政策现在倡导和谐社会,像该物业这种做法,不合理至极。与和谐社会的倡导南辕北辙。不知这是谁授予他们那么大的权利,敢置国家法理于不顾,公然为了敛钱不择手段。
因我小区刚刚入住,业主委员会仍未成立,故广大业主有苦难言。还望领导能为民请愿,还百姓一片朗朗乾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