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杜庄村部分菜地涉及南运河改造,需要部分征用,村委会传达的标准时1.3万元每亩,远低于天津市规定的西青区补偿最低标准8.3万元,农民的合法权益被谁剥夺,请相关部门调查此事,给村民一个说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能,建议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请重新选择投递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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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能,建议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请重新选择投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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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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