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不动产证上土地使用权问题
我近期在南开区王顶堤的金宇里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刚拿到不动产权证,上面的权利类型显示是“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对于土地的使用权上面没有描述,本人购买是按照商品房价格购买的,不太清楚咱们天津的相关政策,这种情况是不是说明土地是划拨的,如果是那将来如果遇到拆迁、交易时会不会有影响。毕竟我们是按照商品房进行交易的,且对于家庭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么高的价格买到有瑕疵的房产该怎么办?谢谢
我近期在南开区王顶堤的金宇里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刚拿到不动产权证,上面的权利类型显示是“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对于土地的使用权上面没有描述,本人购买是按照商品房价格购买的,不太清楚咱们天津的相关政策,这种情况是不是说明土地是划拨的,如果是那将来如果遇到拆迁、交易时会不会有影响。毕竟我们是按照商品房进行交易的,且对于家庭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么高的价格买到有瑕疵的房产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