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国移动通信天津公司擅自调整资费
根据国家公告,用户可以在不变更电话号码的情况下,进行携号转网。
1.本人于1月14号去办理携号转网(即:从移动网络转入联通网络),被移动告知无法转出。1月16日通过与10086确认,被告知本人名下电话有未到期的合约(而此合约是移动通信在未做到告知义务,后擅自对我之前到期的合约又延长了1年);因我想转网,故要求取消被延长的合约,且10086也告知已经完成了取消,下月(2月)可以正常办理转网。
2.1月20日我去办理转网,被告知仍不能办理,故又去移动栖霞路营业厅,将话费补交,且移动员工说虽然1月取消了被延长的合约,但生效是从2月1日开始,即2月1日才能办理转网。
3.2月1日我再次去办理转网,营业厅同样不给办。要求打10086问询,而10086查询后说又有合约未到期(而此合约是移动为回馈老客户而提供,但同样是在未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而擅自增加的),故导致无法转网,而此擅自增加的合约,10086和营业厅是无法办理取消的。
4.2月2日我再次来到移动栖霞路营业厅,现场人员电话与移动负责人(13820889634)联系,而这人告诉我就在营业厅等着,他去和领导请示,我找和没人的地方给你电话,别告诉别人。后因未得到回复,我又多次联系此人,手机均为关机状态。故我有致电了12315,只说反映一下,并未有后续的结果。
5.2月2日晚,移动人员13820889634回复了电话,告诉我要是给我转网成功是有条件的,而后又说工作忙把手机关了,再后又说移动通信做的就是不对,然后又于22:09短信告诉我,给我充了话费RMB58.0,企图以贿赂的方式掩盖他的错误。(我也在2月3日内将RMB60.0以话费的方式返还到13820889834)。
6.2月2日下午,在移动栖霞道营业厅小黄的努力下,已经将第二次被延长的合约取消,但转网需要再3月1日办理。
综上,虽然二次被延长的合约取消了,但我不知道这月内移动通信还会不会擅自未做到告知的前提下,为保证自己利益而又给消费者增加不同的合约。而我不得不被迫,再使用移动通信1个月。而移动通信单方变更合约,违背了合同的初衷(自愿、平等),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消费者。
相关凭证:1、10086通话记录(我想10086有录音留存):2月2日10086通话记录暂时不能打印 2、手机13820889834通话记录,其给我手机交了RMB60.0话费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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