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部门在未通知前提下关停暖气
我是元兴新里37门705的住户,今年供热期已经来临,由于本人工作繁忙,忘记按时交纳供暖费用,天津市城安热电有限公司在未进行任何通知的前提下将我家的供暖阀门关闭,造成我家无暖气可用。我于2018年2月2日晚打供暖维修电话才得知是由于未交纳费用关停的暖气,在2月3日上午去交费用时,业务员却跟我说打电话通知过我,而且在我家门上贴过通知单,可是我查过所有的通话记录都没有查到城安热电打过电话,而且在我家门上也从未看到过任何通知单据,业务员还说拿胶棒粘的,有可能掉了,这么不专业的话也能说出口,那试问你们为什么不贴好一点,或者打个电话通知一下总可以吧,作为一家供热单位,天津市城安热电有限公司应该有义务通知我未交纳供暖费的事由,问过维修工为什么不通知,居然说是领导让停的,你们难道没有一个规章制度吗?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吗?由于城安热电的不作为,我多交纳了61.86元的违约金,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