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能否考虑供暖末端用热户温度
我是华江里的居民,处在楼内供热末端,入冬开始集中供热以来,温度偏低,尤其是晚上。室内的温度始终在17-19度之间,虽然达到18摄氏度正负2度的标准,不能投诉供热站。多次联系供热站,供热站反问这温度还不行吗?我们无言以对。来人维修看了温度,在范围内就不管了,我们反应应该查看一下户内循环出水口的温度,但是维修人员根本不理会。但是在室内人体感觉还是温度偏低,不太舒适。加之近期有冷空气影响,天津地区的温度会下降。我们不能单独以温度达到18摄氏度正负2度的标准去考量供热服务的效果,还是应该结合实际,让老百姓真正享受供暖服务带来的舒适。在此,请相关部门领导过问此事,并适当提高居民室内供热效果和实际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