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劳动保障协管员极度不公平待遇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的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2013年入职,至今工作5年了。在看到2018年度发布的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后我感觉很欣慰,领导没有忘却我们。
偶然间看到政民零距离的回复: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不适用于《办法》,我很诧异!
劳动保障协管员属于政策性安置,残疾人专员就不是?现在残疾人专员就可以适用,而我们不适用?残忍人比我们能力强?工作能力更强?
我们的工作-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报销)、社会保障卡办理、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环保巡查、下村入户调查、包村等有哪一项不是社区工作?哪一项不是针对百姓服务的?
勤勤恳恳、老实本分工作的我们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我们很寒心、很无奈。请不要千篇一率的回复我们,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请领导百忙之中调查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