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01-23

标题:河西区物业办言而无信,对已同意的新老物业就紧急维修基金的交接不予执行

我是河西区梅江梧桐公寓的居民,在2017年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在市、区、街物业办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按部就班的进行了新物业公司的报名、甄选、投票、唱票等流程,最终于11月份签约新物业公司。

在新老物业的交接中,涉及到老物业——彩生活物业公司——已申请的140万用于电梯维修的紧急维修基金的交接,老物业不办理交接、不验收,新物业无钱进行后续维修。在种种扯皮中,相继出现各个高层——甚至30层的高层——的电梯全部不能使用,严重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

在广大业主的强烈气愤下,业委会、新物业、老物业、区物业办进行了4方会谈,达成如下共识:紧急维修基金转由新物业公司全权负责,新老物业联合业委会各委托资质单位对电梯进行验收,对老物业维修后仍有问题的相应维修费用不予支付。

对于此完全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待新物业去区物业办办理具体手续时,河西区物业办却又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致使该方案自决定后将近2个月仍未具体实施。

在河西区物业办的拖沓、不体贴民心、严重不作为下,仅我们3号楼的电梯而言:1部彻底不能运行、1部仅1月份就坏2次,全楼男女老幼皆爬楼梯出行。

人民政府就应该为老百姓服务,当我们老百姓为了养家糊口,每日无奈靠着自己的脚力上下18层高的楼房时,请问,作为人民公仆的河西区物业办在干什么?政府制定的各项流程、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服务老百姓,但河西区物业办却凭什么以各种莫名其妙的条文强制老百姓天天爬楼梯!河西区物业办作为政府部门,各种支出挑费均为财政拨款,而财政正来源于我们这些由于他们的不作为而上下跑楼梯的老百姓,凭什么他们可以这么安逸的坐在办公室里享受着人民给予他们的一切?!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02-07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月24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梧桐公寓相关问题,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