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8-01-22

标题:天津万科城市之光蔚秀花园延期

您好:2016年我购买万科房地产位于天津东丽区成林道城市之光项目蔚秀花园,购买合同上写2017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然后万科旗下天津梅江秋实置业有限公司,再三发出交付日期顺延通告,被告知2018年9月3日才能交付,我们就是小老百姓每天换着银行贷款,我们也理解和支持政府治理雾霾的政策,但是开发商总那红头文件扯大旗,说都是政府行为跟他们没关系,延期也不赔偿违约金,我们就想请相关领导做出批示,哪些是政府行为因该停工的我们支持,哪些跟政府没关系的延期问题希望开发商要履行合同义务,给与我们相应的违约金,不能一停工就往政府上面推。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01-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的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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