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2小型非营运车工作日限行规定改进建议20180117
尊敬的温局长:
您好!交管和环保政策大家是支持的。2018年1月1日起禁止高排放(原国1、国2标准)轻型汽油汽车工作日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道路通行的规定,与年排放总量有非正相关的情况。且油品提升后,新旧车辆排放都有相应改善。
建议以年总里程、尾气净化等对年排放总量比较,以利减排,而非简单以车辆新旧划分。年总里程与年排放总量正相关,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一看年排放总量涉及年里程、排量大小。
年里程是重要衡量指标。国3车如年里程多(超10万公里),每年的排放总量就较多;国2车若年里程少(年均少于1万),年排放总量少。
小排量车相对大排量车就更低排放。
工作日禁行就限制了用途(如上班上学,须工作日办手续,急事),不利群众获得感。
限行措施实在给群众带来不便,这对群众利益是否关心不充分?
二看政策制定部门是否创新应用了尾气治理措施,如指导加装尾气净化器后达标等。
拟请贵局与交委、公安局尽快研究、改善现行规定,如规定年均里程符合要求的(如1万)工作日不限行(每年车检时复核,合格的不处罚),使小排量、少里程的,符合年度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国2车在本市范围和非限号时间仍可正常行驶,兼顾环保年度总排放控制效果和保障群众合理用车利益。
感谢此前3日、12日贵局工作人员回电初步沟通!望贵局尽快落实解决上文改进建议为盼。愿有效配合好上述事项尽早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