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鼎丰园商业楼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
2014年8月30日,签订鼎丰园商业楼外墙干挂石材工程,约定工期为2014年8月30日至2014年9月25日,每平米360元,按实际面积结算。签订合同后,进行施工,如期完工。2015年7月16日进行结算,工程总面积为2451.3平米,每平米360元,合计工程款共计882468元。仅给付部分部工程款,尚欠682468元至今未付。多次找高永森要工程款未果。
2014年8月30日,签订鼎丰园商业楼外墙干挂石材工程,约定工期为2014年8月30日至2014年9月25日,每平米360元,按实际面积结算。签订合同后,进行施工,如期完工。2015年7月16日进行结算,工程总面积为2451.3平米,每平米360元,合计工程款共计882468元。仅给付部分部工程款,尚欠682468元至今未付。多次找高永森要工程款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