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何** 提问时间:2018-01-11

标题:咸水沽镇新兴南里2号楼骨头帮饭店黑心排放有毒气体到居民楼道

津南区咸水沽镇新兴南里2号楼1门 饭店(招牌名称骨头帮)中午和晚上吃饭点长时间通过居民楼楼道的房门排放大量异味气体,呛得整个楼居民没法呼吸睁不开眼,气味是混合在做饭的油烟中大量排出的,直接开门排到居民生活楼道中。

楼内居民与饭店耐心沟通多次,也向咸水沽镇相关部门反馈过,但至今该饭店屡教不改,置他人身体健康不顾置国家环保政策不顾。每次津南咸水沽执法大队去执法也只是应付差事敷衍老百姓,已经违规排放毒害居民一年多了,就没人管的了他了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8-01-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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