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汇湾3期是否取得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领导您好,本人于2016年购买天津市武清区金汇湾3期雅香园8号楼新建商品房1间,合同约定交付使用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津国土房市〔2011〕16号),及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现咨询查询开发商是否办理并取得该证书,以便尽快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盼尽快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