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8-01-08

标题:金汇湾3期是否取得本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领导您好,本人于2016年购买天津市武清区金汇湾3期雅香园8号楼新建商品房1间,合同约定交付使用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津国土房市〔2011〕16号),及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现咨询查询开发商是否办理并取得该证书,以便尽快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盼尽快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1-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截至到2018年1月9日,该项目未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1月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