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单位工作已满十年,已签无固定期合同,2017年4月底查出肺动脉高压,5月初住总医院治疗,从4月底休病假至今,昨天去单位交假条,单位人事说,如再上班将不能休病假,说我享受的病假已满,再休只能事假。我想问问这样合理吗,不能再生病吗?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了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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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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