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7-12-31

标题:请问这样的物业,值得我们去缴纳物业费么?

我是天津市武清区君利花园的业主,今年2017年装修完12月缴纳取暖费,可是物业告诉业主,必须补齐了物业费才可以缴纳取暖费,取暖费不单独收取,请问这是谁定下的规矩,有正式的文件么?就仅仅凭借口头就可以?,物业费我可以缴纳,请问看到以下图片还怎么缴纳?楼道的灯憋了也不修,电梯超过3个人就显示超重,不运行,楼道的窗户也是坏的,刮风的时候拍窗户,因为窗户关不紧,墙皮破损不堪。。。。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01-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房管局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物业费捆绑其他收费,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服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