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退休工人职业病医疗费用报销难题
尊敬的人力社保局领导:
我是天津市建筑机械厂(原6443厂)退休工人,我们厂制造出全中国第一台履带式推土机。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我拥护党的领导,感谢政府的工伤保险政策,让我们为工作付出多年的患有职业病的老工人在退休之余可以享受到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我和丈夫以及很多同厂的工友在市工人医院已经诊断为尘肺病,也领到部分职业病保险金。但是这几年来在工人医院的住院和门诊为确诊职业病而产生的相关的几千元费用却迟迟得不到的报销。我们几次和厂里劳资科联系过,但是都没有得到满意解决,他们让我找相关法律文件依据,咱们普通工人不懂这些,但是总觉得是为了诊断职业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该是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精神吧。希望得到贵局领导的专业指导和帮助,将退休职业病工人的好事办好。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