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贾** 提问时间:2017-12-29

标题:这样的困难户该不该入低保?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于各庄村村民贾**,今年59岁,妻子闻宝英59岁,儿子贾国忠36岁,儿媳和孙子五口人,孙子13岁,在2013年患眼病双目失明,靠家人照顾。儿媳妇38岁患腰间盘突出,不能劳动,不幸的事,今年5月份经诊断36岁的儿子又患上了尿毒症,每周三次透析,需要2000多元,现在患病一年了花费10万元了,一家三口人都患病失去劳动能力,13岁孙子上初中一年级。只有贾**一个人打工挣点钱,也无经济能力养活全家和给儿子治病。因此2017年 6月才申请办理入低保。9月底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投票通过困难户贾**入低保。申请交到镇民政后,11月1日镇民政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后相关证明手续交给镇民政。2017年12月27日镇民政工作人员打电话让贾**去镇民政,当天贾**儿子和儿媳妇一起去了镇民政,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好办,你妹妹家有注册10万元的营业执照,你父母有养老保险,你父亲还有一年就领养老钱了。”如果说我女儿家注册10万元的营业执照和我们夫妻有养老保险不给入低保,我儿子三口和我们夫妻同一个户口本,又不给分开户口本,我儿子三口能入低保吗?希望领导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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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8-0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马伸桥镇政府核实处理。

据马伸桥镇政府反馈: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了解,马伸桥镇民政办正在对您家庭成员申报最低生活保障履行审查程序。经入户调查和通过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贾**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您妻子闻宝英有退休金1531元,女婿王海龙在蓟州区棉纺织厂商住楼开有茶叶店。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相关程序要求,王海龙已提交其所在村村委会开具的家庭收入证明。1月2日,马伸桥镇民政办已将您申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于各庄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6日。公示期满,如没有异议,将报民政局审批。

马伸桥镇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马伸桥镇政府,联系电话:2973854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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