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12-27

标题:关于生育津贴和产假的具体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产假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需要满足什么要求?天津市所有企业都要执行吗?还有,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审批需要多长时间?审批期间辞职的,生育津贴还能不能领取?有什么规定呢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12-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了产假及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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