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申请安装家用充电桩,物业拒绝
购买新能源汽车,小区内有固定车位,符合申请充电桩条件,与物业协商,物业以小区用电达上限,不能破坏小区道路等理由拒绝,后向8890反应,反应到河东区房管局物业科,回复说,小区都是临时地上车位,还有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不能私自破坏小区道理为理由拒绝。
关于用电上限,询问国家电网,充电桩跟普通家庭用电一样,不会影响小区用电。
关于地上临时车位,所在小区并没有提供地下车位,所有车位均为地上,所有车位均是按时间交车位费。
关于破坏道路,是国家电网过来给安装电表,而且我承诺了会给恢复原样,把弄坏的道路重新修好,而且我的车位旁边就是电箱,不一定会破坏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