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院账户有钱,社保补缴不上
我从2008年-2015年在天津市纳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事设计工作,纳川设计公司不按我的实际工资收入缴纳保险,离职后,我与纳川设计公司进行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为,纳川设计公司应给我补缴118681.03元社保,见【津开】人社保补缴字【2016】第028号。经过我和同事两年来的不懈努力,目前法院已冻结纳川设计公司共计200000元,这笔钱已经够缴纳我和另一名同事(周凤丽)的社保本金和部分罚款。但是,因为社保欠缴年限较长,纳川设计公司需要额外缴纳罚款十几万,纳川设计公司不愿意缴纳,导致目前案子无法进行下去。
纳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已经是一个空壳公司,再也没有能力清偿我们的债务。根据滨海新区社保中心的说法,如果纳川公司不缴纳罚款,那本金也是补缴不上的。目前已经形成一个死结。纳川公司不愿缴纳罚款,社保中心则要求本金和罚金必须一并缴纳。法院只有本金这部分钱,想交也交不上。
这次我们已经冻结到了纳川设计公司的资产,虽然不全够,但是缴纳本金是够的,如果这次不缴纳,则以后再也没有可能给我们缴纳保险了。另外,因为欠缴保险费,是否会对我们退休以后领取退休金有影响。
希望社保中心的领导能为我们这种底层人士考虑,先把本金催缴了,罚金以后再让纳川设计公司缴纳。这笔钱这次不要,以后想要都没有了。这明显就是社保中心不作为,导致国家和个人利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