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17-12-25

标题:关于整治琳科中路厨余油水污染道路环境的建议

河东区琳科中路临街底商多为餐饮店铺,厨余垃圾和厨余油水直接倾倒在垃圾桶内,导致油水四溢,道路两旁流淌十余米,酸臭不堪,严重污染道路环境和周边环境。请相关部门予以整治,杜绝餐馆违规行为,建议集中统一收集、管理厨余油水,为百姓创造舒适的出行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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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12-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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