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友谊路街办事处进行核查。柳江里居委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柳江里1号楼2门所属产权单位乌江里房管站联系,房管站工作人员表示楼道灯问题因之前经过旧楼区改造,现在不再属于他们的维修范围。后又联系了旧楼区改造,其工作人员表示该房屋已出维保期。居委会又联系了2门楼长,楼长表示之前楼道灯就发生过损坏,因属于公共设施,打算和楼内居民一起平摊维修费用,但是大部分居民不认可平摊费用,楼长考虑到出行问题,故多次自费修理。街办事处将继续关注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