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津参加失业保险,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您好,
《人社局:在津参加失业保险 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文件中提到“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取证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36个月。”
我想咨询一下“核发日期”是指证书上的“授予时间”还是“颁证时间”
另外咨询一下河西区在哪里可以办理。具体地址是哪里。
谢谢!
您好,
《人社局:在津参加失业保险 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文件中提到“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取证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36个月。”
我想咨询一下“核发日期”是指证书上的“授予时间”还是“颁证时间”
另外咨询一下河西区在哪里可以办理。具体地址是哪里。
谢谢!